CASE STUDY

案例文章

劳动争议 · 企业用工

代理企业劳动争议案件:厘清工资计算标准,控制赔偿风险

劳动者主张工资差额124,143元及违法解除赔偿金70,830元,争议涉及基本工资、绩效提成与解除原因。

裁判结果仲裁裁决支付工资差额16,655.70元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9,024.92元,合计35,680.62元,并驳回其他仲裁请求;较劳动者两项主要请求合计194,973元少159,292.38元。

案件背景

张某于2020年12月入职某财富管理公司,担任西安第一分公司高级理财经理,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5,600元。劳动者主张其收入采用底薪加绩效模式,公司自2021年11月起降低薪资,并于2022年3月通知离职、取消工作系统权限。其申请仲裁,要求补足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8日工资差额124,143元,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,830元。

争议焦点

案件集中于两组问题:其一,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、实际发放报酬和销售佣金如何区分,绩效提成是否有明确约定及证据支持;其二,劳动关系解除的事实、原因和程序能否证明,解除性质对应何种法律后果。

代理思路与证据审查

工资部分,将合同约定、工资明细、业务记录及劳动者主张的提成标准逐项比对,避免把其主张的月收入直接等同于固定工资。仲裁认定,公司自2021年10月起支付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基本工资,但劳动者主张的月工资标准有误,因此依法调整差额。解除部分,双方虽认可劳动关系已经解除,却均未能证明具体解除原因;仲裁结合劳动者提交的邮件截图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,并支持经济补偿。该结果也说明,解除通知、协商记录、权限变更记录和离职手续等材料对证明解除原因十分关键。

裁决结果

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工资差额16,655.70元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19,024.92元,合计35,680.62元,并驳回劳动者其他仲裁请求。劳动者两项主要请求合计194,973元,与裁决支持金额相差159,292.38元。

企业用工启示

企业应以劳动合同、薪酬制度或书面确认明确基本工资、绩效和提成的计算方式;对协商解除、员工离职、系统权限调整等事项及时留存可核验记录;收到劳动争议请求后,按请求项目分别核对事实、合同依据和法律后果。附件虽以“上市公司劳动争议案件”为题,但同时注明现有裁决材料不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属于上市公司,因此本文不作该身份确认。

文章根据所提供材料整理。涉及当事人名称已作匿名处理;法律规则及裁判结果以现行有效规定和法院文书为准。本文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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